本文摘要:“出台企业内控规范,对股市是一个长期利好,但短期内也要防止流于形式。”昨天,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我国第一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财务金融系主任、上证所上市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李若山对此作出上述评论。
“出台企业内控规范,对股市是一个长期利好,但短期内也要防止流于形式。”昨天,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我国第一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财务金融系主任、上证所上市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李若山对此作出上述评论。
根据要求,该规范将于2009年7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中国证监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小雪昨天表示,此规范的发布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将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内控失灵,股民血汗钱被挪用
“我国上市公司的很多丑闻,不是道德问题,也不是现金流问题,而恰恰就是内控问题。”李若山举例说,从银广厦、蓝田到三九,一些上市公司将财务报表当表面文章,把股民的血汗钱划进了自己的腰包。“最近,中小板上市公司中捷股份的大股东挪用逾亿元的资金,也是一个例证。”他说。
据新华社报道,在国内资本市场中,由于没有统一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加上一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意识淡薄,也出现了一些企业内部控制失效甚至舞弊的案件,损害了投资者利益,在市场上造成了恶劣影响。此外,由于企业内部控制不规范而使银行产生大量不良贷款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新规:“防火墙”长期利好
根据昨天公布的最新规范,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这对股市来说是一个长期利好,具有深远的意义。”李若山表示。而规范的一大亮点就在于,开创性地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监管为促进、以中介机构审计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内部控制实施机制,企业实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制度,国务院有关监管部门也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观察人士认为,这一被视为稳定资本市场发展基石的举措,将为中国企业防范风险构筑一道“防火墙”,有助于提升中国海外上市企业的市场形象,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
短期担忧,新规不能走过场
那么,仅靠一个规定就能解决根深蒂固的企业内控问题吗?李若山认为,也不能盲目乐观,毕竟这项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因此不能对明年7月1日的所谓“大限”寄予过高期望。
“内控失灵的根本原因还在于现有的利益格局。”李若山举例称,比如某上市公司的采购,理论上应该为股东利益服务的,但是现有的利益格局下,他可能更多地考虑部门利益甚至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这不是一纸条文所能根治的。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游戏,我国的企业并不陌生,因此必须防止规定流于形式。”李若山说。
美国:挪用资金如同抢银行
“要使规范落到实处,还需要建立与之配套的细则,其他国家已经出台的规定值得关注。”李若山举例说,美国的《萨奥法案》向来以严格著称,比如其中对挪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规定,责任人将被判处入狱10年,这几乎与抢银行的刑罚相当。所以,真正实现对企业内控机制的良性运作,必要的法律威慑也是不可少的。
不过李若山也认为,《萨奥法案》是否过于严苛在国际上也有争议。我国在借鉴时也不能全盘照抄,而要根据自身国情加以扬弃,但是其总体的精神内核应是一致的。
世行专家肯定基本规范
欧盟委员会驻华代表团副团长溥马克认为,基本规范的制定发布,是中国政府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方向上,为促进中国经济发展走出的正确一步。
美国科索委员会主席拉瑞·瑞腾博格表示,基本规范与包括科索报告在内的世界领先的内部控制框架在所有主要方面保持了一致。
世界银行高级专家美琳达·罗丝认为,这一制度安排有利于强化企业的受托责任,提高企业经济和财务行为的透明度。
